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黑夜,吉姆·戈登猛地挤开正在开车的属下,大喊一声“滚开,没吃饭的,让我来!”,同时一脚踩向油门。 车速立马飙升到200码,甚至还有持续上升的趋势。坐在后座的约翰·布莱克想提醒上司照这样下去,救下丹特检察长之前他们就得先上天堂了,但他最终只是张了张嘴,没有发出声音。 他们只有5分钟的时间救人,而他们都知道哈维·丹特对于哥谭来说是多么重要,即便他并不是蝙蝠侠。 说实话,布莱克认为蝙蝠侠更应该去救丹特,而不是道斯。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,并不是说他对于警察没有足够的信心(毕竟他也是警察)——好吧,他承认,他就是更相信蝙蝠侠。 一阵风驰电掣的疾行过后,手握方向盘的戈登终于看到了他们的目标建筑——52街250号,一座普通的商用写字楼,从外表看来毫不起眼,但戈登知道那栋楼里藏着急需他们解救的人质。眼看仪表倒计时仅剩一分半钟,戈登盘算着在三秒后踩下刹车…… 突然,两条人影从天而降! 戈登没能看清他们的面孔,他们的速度太快了,快到仅剩两道白色的残影。只见那两道白色残影飞快地冲进了目标大楼,戈登这才反应过来,立刻踩下了刹车。 一念之差,戈登头冒冷汗,他们只剩一分十秒了。 而布莱克和另外两个警察已经持枪冲了出去,他们正疯狂地朝着目的地奔跑—— “BOOM——” 距离小丑的倒计时还有一分钟,炸弹提前爆炸了。 “草!”布莱克骂了一声,他被爆炸的余波震翻在地,但他立刻挣扎着起身想要冲进火场,熟料却被身边的同伴拦了下来。 同样被拦住的还有戈登,他从通讯器里听到蝙蝠侠那边同样也经历了爆炸,该死的小丑欺骗了他们! …… 就在众人绝望之际,三道身影跌跌撞撞地穿过爆炸的浓雾,小跑了出来。 戈登定睛一看:是一个女人和两个女孩的身影。戈登的心里忽然跃起了一种希望,他二话不说地挥开拦着他的属下,朝她们跑了过去。与此同时,哈维·丹特破碎的声音也从戈登的通讯器里传了出来,男人正心痛欲绝地喊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