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九月,秋风肃冷。 北方大捷,三军大元帅宁君一战封神。 天子堂议,当封王! 以‘北’为号,称宁北王! 而此时南方的六朝古都,金陵城,却是下起了一场磅礴大雨。 “这场雨,和三年前真相似啊!” 胜天大厦前,叶倾城看着这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雨道。 叶倾城是一个很美的女人,但她的美既不是小家碧玉,亦不是颠倒众生。 更像是一只火红狐狸一样,透着狡黠、贪婪、凉薄。 三年前? 站在叶倾城身后的夏江当然知道三年前那场雨夜发生了什么事。 他们胜天集团葬了整整三十二条性命,皆是这个女人的主意。 这其中,还有叶倾城的未婚夫,那个叫刘轩的短命鬼。 虽然对于有夏、苏、陈、刘、王五大世家背景的胜天集团,草菅点人命不算什么。 但念及当年的事,夏江也不得感叹叶倾城够心狠手段,够寡冷无情! “嫂子,今天和三年前可不一样,今天北方那位……登顶了!二十四岁封王啊!想想就令人嫉妒。” 夏江说这话的时候,弥漫着一股强烈的酸味,恨不得自己去北方将那位取而代之。 踏马江山一场画,唯那人敢称当代春秋,举世无敌! 一朝扬名天下知的事,不算稀奇。只是那个人名扬的又何止这天下,还有万古! 一个男人活到这份上,当真是此生不负。 可惜,不是他夏江。 这苍天,真特么不公! “宁北王?” 叶倾城抿抿嘴,忽然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家伙来,那个和刘轩从小一起长大,一起从金陵城出去,入伍北方的少年。 他也姓宁,还好的是,他不叫宁君! 否则的话,叶倾城脑袋会炸掉。 三年前胜天集团埋葬的三十二人,俱是北方的兵! 且,今晚她还要杀一人,那个家伙的姐姐。 “张松去医院了吧?”忽然,叶倾城转头问道。 夏江嘿嘿一笑,“嫂子放心,宁子卿活不过今晚十二点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