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八一年?港岛?”叶琛拎着袋牛肉,整理着脑中记忆,一脸不爽。 “洪兴的矮骡子?老大叫阿宝?还他妈是个卧底?” “草!一来就给些这么扑街的身份,这是人干的事儿?” 叶琛感觉跟日了狗似的。 洗完脚睁开眼就换了个身份,什么玩意儿啊! 更操蛋的还在后面,老大嫌在铜锣湾捞不到钱,硬拉上自己,跟一叫甫光的亡命徒去打劫。 一天一夜抢了好几家金铺,金额高达上百万。 他这会就是买完宵夜回来,吃完就准备在元朗一起分赃。 “抢银行砸金铺……矮骡子转行?这老大到底是哪儿来的沙雕?嫌命长啊?”叶琛忍不住骂出声。 铜锣湾也不是什么穷鬼地方,好歹你是红棍也有一条街的地盘,安心养老,日子不比现在提心吊胆强? 更何况妹子质量也够顶。 干嘛这么想不开要去抢劫? 矮骡子和卧底他都不想做,就只想捞钱,关键是他妈没得选啊! 这一来就是天崩的枪毙开局,正常人谁会信一亡命徒是警察? 忍着气继续整理着记忆,随便找个大石头一坐,刚打算先冷茎一下。 “嗯?”叶琛突然就翻出一段记忆,顿时乐了,前身居然跟大嫂有一腿儿, 当时就来了精神! 总算有个令人坚毅不拔的目标了。 很快他又想到了什么,扒开裤腰带往下一瞅,忍不住笑了。 核心发育更是重量级的! “不行,做人得变通!不然耶稣都救不了这枪毙开局。”叶琛突然心中一狠道。 阿宝发癫,自己可不陪他颠。 一个月才千几百块,玩什么命啊? 摸了摸口袋,倒是有把黑星和一架BB机,全是人手必备。 “有枪也不行,不够稳妥,毕竟当悍匪有几个枪法是不行的?” “起码七步之内是又快又准。”叶琛一边走,一边继续琢磨,要怎么干掉这几人。 毕竟这么多钱,能一个人独吞,为什么要分? 更何况阿宝还在上面,他要不死,自己怎么爬上去? ...